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潍发〔2016〕34号),制定《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31日
潍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根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潍发〔2016〕34号),经研究,建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一、督办主体和对象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督办对象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下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其他承担人才工作重点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督办内容
1.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以及领导小组下发的人才工作方面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领导和市领导同志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3.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4.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所明确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5.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等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情况。
6.人才工作重要文件起草制定情况、重点工作办理情况和重点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
7.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督办流程
督办工作坚持日常督办与专项督办相结合,对于贯穿全年的重点任务,通过日常督办的方式推动落实;对于临时交办事项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通过专项督办的方式推进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分解立项。年初,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和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各级各单位本年度人才工作重点任务,作为日常督办的主要内容。年内,对于上级和市里印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重点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分解,通过《交办通知单》方式,明确承办单位、具体职责和完成时限,纳入专项督办台账备案管理。
2.调度办理。对于纳入日常督办范围的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调阅资料、电话询查等方式,每月调度进展情况,实现动态跟踪、全程监测。对于纳入专项督办范围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进督办,并帮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办结反馈。对于明确办结时限的各类督办事项,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早完成,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结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要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原因,并协商确定延期办结时限。逾期没有反馈情况,且未提交原因说明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同意后,下发《催办通知单》,明确延期办结时限,督促加快办理进度。对敷衍应付、收到《催办通知单》后仍未按期办结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了解工作进展,反馈有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4.审核归档。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审核各承办单位提交的办结情况报告,包括任务是否完成、问题是否解决、结论是否恰当,对符合办结要求的,整理归卷、立档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于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5.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梳理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形成工作通报,对日常督办事项每月进行1次通报,对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工作通报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统筹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于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要提前做好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及相关职责,建立多方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月度督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衔接,协办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落实。办理结果由牵头单位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结果运用。每年年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全年督办工作情况。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成效与人才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机制,督办落实情况将作为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才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3.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督办工作形式和方法,实现对督办事项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监督管理。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明确专人负责督办事项,确保决策落地、工作落实。
本制度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人才工作重点任务交办通知单(样式)
2、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催办通知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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